常見問題 - 課程
因每班名額有限,若報名後未完成繳費,系統將取消其報名資格。
一、報名本中心課程前,請先詳閱本中心報名須知及各館課程相關規定。完成報名手續簽名後,其法律效力及於報名人,報名人事後不得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作為抗辯理由。
二、轉班:
1、請於開課第四堂上課前持(1)課程報名單、(2)發票、(3)原刷卡單及原信用卡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。
2、每門課僅可異動乙次(非自願性轉班除外),且需由本人辦理。
3、第四堂課後(含第四堂),將不接受轉班,僅可依【單堂原價】退費 (中途退費恕不再享有團課優惠折扣)。
三、團體課程無論轉班或任何異動情況,均不受理轉讓。
於開課後的第四堂上課前,可接受學員插班報名,課程費用計算方式為:剩餘堂數×(課程全期折扣價÷總堂數)。
四、退費方式:
1、報名後,未達開班人數或因個人因素於開課日前退費 (指未上過任何一堂課者),全額退還不收任何行政作業費。
2、開課後,退費一律酌收剩餘金額20%行政作業費。若於上課當日退費 (上課時間之前) 不扣該堂費用。
3、退費金額計算方式:當期繳交費用-(單堂課程原價 × 已進行堂數) = 剩餘金額-20%行政作業費。
4、退費時,請本人攜帶繳費時之課程報名單、發票(有登記統一編號者需提供公司印鑑)、原刷卡單及原信用卡,至本中心填寫折讓單始可辦理退費。
五、團體課程請假不需通知本中心,如因病或公司出差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請假,請於整期課程結束後,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至中心一樓櫃台辦理退費手續,則不另扣行政作業費。
1.病假-單堂課退費:請提供看診收據,收據日期僅接受上課日的前後三日;若不同病徵的看診收據,可視為單堂課病假。
2.病假-兩堂課以上退費:請提供醫生診斷證明,內須載明日期,例:看診日期、休養週期......等。
3.公司出差:須提供公司正式證明文件,並加蓋公司大小章,即可辦理退費。
4.如因學員私人因素請假,恕無法另行補課、延期或退費。
5.逢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天然災害,依新北市政府宣佈停班停課規定辦理,本中心不再特別通知,停課或退費之相關配套措施將另行公告。
六、本中心保有課程報名之最終解釋權,並可因應實際課程安排變更報名方式或併班、調動教室及替換教練。
七、凡報名本中心期課之學員,即表示同意接受並遵守上述課程報名辦法及須知等相關規範。